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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级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5号),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精神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紧紧围绕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保障粮食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实施区域和支持产品、环节
1.实施地点和面积
2.补助环节和标准
3.绩效面积和补助资金
4.时间节点及安排
(二)制定标准
1.实施主体的选定条件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三)优选服务组织
1.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2.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协议,组织项目实施
(四)监督管理项目实施
1.不得突破“八条底限”。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3.协调好“两个关系”。4.签订服务合同。 5.提供作业服务6.服务对象作业核实。
(五)检查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服务面积进行验收核查,将验收核查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
(六)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5),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二)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促指导、加强资金监管。
(四)搞好宣传引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