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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职尽责、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是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的具体体现;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协助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承办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府吸纳民意、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以民主协商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努力把承办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承办工作中,我们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注重实效。
三、责任目标。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承办单位走访代表委员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四、主要内容
(一)规范答复程序。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件,要积极认真办理,并于9月20日前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原件、答复意见和《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一并报送县政府督查室(政府后楼4202房间)。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筛选确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集中时间、深入研究,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办理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一方面重点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
(三)强化复前审核。坚持“谁承办谁负责”,严格审核责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详实。
(四)深入开展走访。积极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走访”制度。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