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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126号),公布了《河北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简化审批方面做出了安排部署。
《工作方案》在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诚信守诺为支撑,通过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三方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简化审批,能够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真正向宽进严管、高效便民、公开透明转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通过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承担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本县实施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76项业务办理项,2022年12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快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
三、《工作方案》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承诺制的基本含义。
(二)适用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
(三)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四)严格告知承诺制实施程序
四、《工作方案》对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作了哪些部署?
(一)编制事项清单。
(二)简化审批流程。
(三)提升平台功能。
(四)开展业务培训。
(五)完善办事指南。
(六)强化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