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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原则
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拓展城镇社区和乡镇农村市场,利用龙头企业在建设标准、经营、管理、服务上的积累优势提升县域商业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鼓励现有商户加盟龙头企业,参与连锁经营。
在城镇社区和乡镇农村以直营、加盟等形式设立连锁商业网点,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及各商业网点。以上连锁商业网点建设规模在成安县需达到5家以上,主要为城乡居民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用百货及餐饮、理发、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维修、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
投资标准,连锁商业网点示范店(速食店、生鲜店)和惠民店(标准店、生鲜店)投资标准需控制在以下范围内。
奖补内容:主要包括连锁商业网点店内外装修、装饰、照明、门窗及局部墙体拆改、招牌广告及形象建设,冷冻冷藏设备、智能设备、收银设备、监控设备、音响设备、空调设备、网络建设、快递站设施设备、经营设备及辅助工具、陈列设备及辅助工具、营销道具及软装氛围等内容,不含基建投资或租赁费用。
四、奖补程序
成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班,由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组成。通过
五、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办法由县发改局(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