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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住经济的二十五条财政措施政策》解读
现就《关于稳住经济的二十五条财政政策措施》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加大退税减税政策实施力度
(一)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同时,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措施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此基础上,此次国家又将退税政策扩围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进一步扩大政策红利和实施效果。同时,考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加之财务力量相对薄弱,对政策理解、数据填报等可能存在不足,留抵退税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同时,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对一、点对点加强办税辅导,优化电子税务局、“掌上办税”、无纸化办税等渠道和措施,优质高效办理留抵退税。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1+6”行业企业主要是针对制造业和围绕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此次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比较贴近的商业、服务业、农产品生产供应等行业企业,涉及到吃、穿、用、行、娱乐等,将对恢复市场景气度、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群众心理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同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是稳就业的主力支撑,但受疫情等影响更为明显,加大帮扶力度,优先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抵税额退还到企业手中,对于缓解资金压力、帮助渡过难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有效稳住经济大盘、稳住市场预期、促进消费恢复等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为落实好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更多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不断丰富征纳之间沟通交流渠道,让纳税人享受到更便捷、更高效、更规范的涉税服务,为企业雪中送炭,助企业焕发生机。
(二)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017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75%。2018年将所有行业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2021年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扣除比例提高至100%。2022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措施,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加强培训辅导、广泛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信息推送等形式,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将全面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扎实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落实落细该项政策,实现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方便企业享用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转型升级,更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落实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汽车工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代表行业,但受疫情和供应链双重影响,汽车产销量有所下降,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发展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市场恢复的重要抓手。为了促使汽车消费,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落实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预计将有效拉动汽车产业快速恢复,短期内乘用车销量同环比下滑的态势有望得到改善,将对促进居民消费恢复、提振汽车消费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事关资金使用效益、事关政策落实落地、事关宏观调控效果,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决策部署落实的根本要求,也是当前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此次国家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纳入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转移支付资金在三十日内下达,最大限度缩短下达时间。完善绩效监督预警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第一时间拨付到位,确保快支出、快使用、快见效。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提高财政统筹能力,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也要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三是全力做好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保障机制,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尽快将资金转化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管理,落实政策资金更快惠及基层、企业及民生,发挥财政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的作用。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落实国家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强库款调度保障等措施,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努力让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尽快将政策资金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明确要求,今年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按照专班推进机制,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进度。二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以绩效管理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三是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农林、水利等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抓紧储备一批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等新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更多新增债券限额支持。四是鼓励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拨付使用,预计今年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时间比去年提前5个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超前发力,专项债券更早发行,更早支出,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稳就业、稳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有利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优化升级,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鼓励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利于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四、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重要支撑,是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生力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世界各国政府采购的普遍作法。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今年以来,面对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为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2.政策措施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一是从落实预留份额政策、提高预留比例、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等三个方面,对国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二是推动政府采购工程,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提高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比例。三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全力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三是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
五、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二是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基础上,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
2.本次扩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都包括哪些行业?本次扩大缓缴政策范围,在原先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17个新增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
3.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自愿申报社保费缓缴,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由窗口受理,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
4.企业可申请社保费缓缴的期限和补缴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所属期为申请当月起至202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的可在6月申请缓缴。原5个特困行业企业申请缓缴费款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从2022年12月征期起逐月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企业从2023年1月征期起逐月补缴,最迟均在2023年6月征期内补缴到位。符合条件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所属期为申请当月起至2023年4月的工伤、失业保险费,2022年5月未缴纳的可在6月申请缓缴。原5个特困行业企业申请缓缴费款初始月份为2022年4月的,最迟在2023年4月征期内补缴到位,其他企业最迟在2023年5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六、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1.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是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符合条件企业按规定比例返还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往年基础上提高了返还比例。二是对符合条件地区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助力企业脱困。在4月份对中小微企业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本次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和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5个特困行业企业。三是对符合条件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促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明确继续实施1%的阶段性失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多措并举减轻社保缴费负担。
2.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返还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如何规定?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要满足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及以下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的条件。按照参保单位划型,大型企业和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以下的上述六类参保主体按照90%比例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补助标准如何规定?本次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符合政策实施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大型企业和非中高风险疫情地区5个特困行业企业,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4.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补助标准和政策实施期限如何规定?企业按照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人15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需要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加失业保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5.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多长?本次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七、加强基本民生保障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等不利影响,国务院对在疫情防控中住房公积金如何助企纾困作出了部署。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和职工早日克服疫情影响,促进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恢复,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2.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上述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底。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政策措施出台的意义是什么?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支持政策覆盖面比较广,包括了企业、购房者和租房者,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压力,显示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住房公积金通过人性化管理助企业纾困,为缴存人排忧,体现了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二)落实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1.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落实好财政转移支付市民化挂钩政策,履行好为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2022年,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切实保障全县农业转移人口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政策。
(三)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具体内容是什么?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如何发放?2022年,共筹集中央、省和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468.8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部门按规定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支付到救助家庭、个人及有关机构集体账户,并按规定对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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