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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运转质效,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公文办理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运转流程和办理环节,明确办理时限,加强过程监管,提升公文办理效率。
二、内容:
1. 办理流程。秘书科收到来文后,对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登记编号、分类挂笺,并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分呈主管主任、主任阅批,报主管副县长、县长审签。特别是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的,要对行文理由、行文规范、文稿内容、要件附件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值班报告、内部明电、重大事项报告,由政府值班室按原定办文程序办理。
2.办理时限。一般公文,1个工作日内运转完毕。加急公文,6个小时内运转完毕。特急公文,即收即批即转,尽快运转办理完毕。县领导对审批时间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办理。为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今后公文处理以使用县党政机关OA办公系统为主,实现电子审签、全程留痕。
3.整理归档。各科室承办的各类来文,在运转程序完成后,要及时整理、妥善存档。秘书科负责承办的国家和省市红头文件、县级制发文件的签批件、县领导批示件、信件等各类公文归档工作。政府值班室负责值班报告、内部明电、重大事项报告归档工作。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府公章使用审批表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