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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安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21-08-18

  

 关于《成安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全县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提高对农业机械所有人、驾驶人和农机事故受害人保障程度,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策性农机保险承保范围:全县行政辖区内在成安县农机监理站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且年度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及其驾驶操作人。
        二、补贴险种及费率:补贴险种包括:①上道路运输型、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及综合险;②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综合险。农业机械综合险指拖拉机(含配套农具)、联合收获机械综合险(包括农业机械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操作人员责任险)。根据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作业特点,农业机械综合险又分为年度、半年、季度保险。(保险费率见下表)
 
       注:按照《邯郸市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成安县为省财政直管县,即省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50%,县财政承担保费比例30%,投保农机户承担20%。
       三、保险责任范围
        1、拖拉机交强险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使用被保险农业机械作业、转移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2、农业机械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使用被保险农业机械作业、转移或停放等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被保险农业机械的直接损失。自然灾害主要包括: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暴雪、雪崩、冰凌、沙尘暴等。意外事故主要包括: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受到被保险农业机械所载货物意外撞击、被保险农业机械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载运被保险农业机械的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营业性运输除外)等。
       3、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被保险农业机械作业、转移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4、操作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操作人员在被保险农业机械作业、转移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操作人员遭受人身伤亡。
        四、保障水平和保险费率
拖拉机(含配套农具)、联合收获机械综合险的保险费率,按农机种类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等因素确定,具体保险费率按照中标的保险公司依据《河北省农业机械综合保险条款(试行)》、《邯郸市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报保监会报备后的标准执行,保险费率将根据保险赔付情况做适当调整,重新报备后执行。
        五、保费补贴申请与拨付
       县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按照“年初预拨、年终清算”的办法执行。县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费补贴。
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由省级保险公司于每年5月份和9月份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的县财政部门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凭证和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省财政厅按程序将省级保费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级保险公司。
        六、政策性农机保险经办机构的选定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机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冀农发〔2021〕115号)要求,邯郸区域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承办农机保险业务。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安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  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