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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成安好人”评选活动开始了

  • 信息来源: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21-04-08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行各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全社会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牢固树立攻克难关的信念和信心,中共成安县委宣传部、成安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成安好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纪法规、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贡献,在工作和生活中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突出表现,在当地群众心中形象良好、社会评价良好,事迹典型生动、鲜活感人。已被表彰为全国、省级、市级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河北好人”、“邯郸好人”的,不再推荐参评。

  二、规范推荐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规范推荐“成安好人”候选人工作,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主要事迹进行认真核查,按照候选人管理权限,分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一)群众个人:征求其所在单位或乡镇(社区)的意见,必须符合“成安好人”评选标准;征求公安、计生部门意见,无违法犯罪行为、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征求法院意见,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二)党员和公职人员:征求其所在单位或乡镇(社区)的意见,必须符合“成安好人”评选标准;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不得有违纪违法案底;征求计生部门意见,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征求法院意见,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三)从事经济活动人员:征求其所在单位或乡镇(社区)的意见,必须符合“成安好人”评选标准;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部门意见,确保合规合法生产经营;征求公安、计生部门意见,无违法犯罪行为、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征求法院意见,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在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确定1—2名候选人,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成安好人”推荐表》纸质版盖章1份和电子版1份,附照片(邮箱内下载“成安好人”推荐表);

  2.候选人证件照及生活照的电子版各1张,照片要美观大方;

  3.候选人事迹材料,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简要事迹200字以内。各推荐部门负责提炼整理候选人的事迹闪光点。

  以上材料各推荐部门统一汇总后,于4月15日前上报成安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各单位和乡镇要按照要求,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对于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乡镇取消本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地址:县委前楼三楼宣传部(文明办)

  邮箱:caxwmb2020@163.com (密码:wmb123 )

  电话:7289309

 

成安县文明办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