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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避免地震灾害对农村住房的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根据《邯郸市建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邯建村[2020]134号)要求,结合我县农房抗震设防实际,落实抗震加固措施,保障我县农房抗震改造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县乡(镇)村形成三级联动态势,加强农房抗震改造监管力度。各乡(镇)成立农房抗震改造领导专班,建立农房抗震改造申请受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落实,确保本乡镇农房抗震改造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建立抗震改造台账,实行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账。
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包括建制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居民(农民)自建住房。申请改造对象包括农村“四类人员”和“一般农户”。县级统筹中央财政和省级补助资金,结合我县农房建设实际情况,对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实行分类补助标准。分为既有农房抗震改造和新建抗震住房两种方式。农户向村委会提交申请,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再提交县危改办进行审批,最后确定改造对象名单后,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