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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跃升计划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20-02-24

  

 

成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对《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跃升计划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更好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跃升及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等要求,我们起草《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跃升计划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0年3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件:caxgxj@163.com

2、 传真:7289115  

3、通信地址:成安县有所为路95号科工局(收),邮编:056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跃升计划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2: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成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4日

 

 

附件1:

成安县人民政府

于推进科技创新跃升计划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县科技创新快速跃升,进一步助推县域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成安县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和《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1.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与政策落实高度衔接。继续落实好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对通过培育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县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金;加大对复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对到期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县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每年选择10家以上具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推荐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3.开展专利提升行动。组织有资质的专利服务机构,对高新技术后备培育企业进行专利申请、专利运用的咨询和培训,针对每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开展专利挖掘、申请和提升一站式服务,突破企业申报工作中存在的专利瓶颈。(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大科技招商力度。紧盯京津地区,积极对接世界和国内500强高科技企业,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支持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县投资创办高科技企业。(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商务局)

    二、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5.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行分类指导、梯度培育、针对帮扶,通过强化孵化、强化创办、强化转型、强化服务,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通过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金融资本支持,推动企业协同创新,帮助企业获得知识产权,促进企业晋档升级,巩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水平,实现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复审)奖励1000元、省创新型企业奖励10万元、科技小巨人企业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6.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研究与开发,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税务局)

7.完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大力建设科技“双创”平台,支持发展创新创业基地。考评为市级优秀众创空间的,县财政给予2万元补贴年内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20万元,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三、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8.支持行业优势企业结合企业性质、行业特点、产业链分工及发展需求,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对新认定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给予2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社局)

9.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建设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我县重点发展的板、管、件、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5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复审评估为优秀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10.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标准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把建立研发机构作为重要申报条件,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以及申报省、市、县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年内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拥有率达到20%。(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四、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1.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聚焦全县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和重大战略产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目标,实施科技专项计划,集中力量,解决我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问题。重点引进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12.落实技术市场激励政策,强化技术合同登记制度,设立技术交易中心分支机构,机构内设技术合同登记站点,配备专(兼)职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挖掘并推动区域内的技术交易活动。加强技术合同减免税政策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技术。(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税务局)

五、加强专利创造运用

 13.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调动企业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资助标准:(1)申请专利资助标准:①国内发明申请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②国外发明申请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2)授权专利资助标准:①国内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②国外发明授权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③实用新型授权专利每件资助800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14.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程,对通过标准认证的贯标试点企业由县财政给予研发资金补助,对通过国家贯标的企业补助10万元;通过省贯标的企业补助5万元围绕我县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分析与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15.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县级财政科技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年均增长0.2个百分点,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有研发项目的企业。重点保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科技活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局)

16.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探索财政直接支持与股权投资相结合的科技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工作,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科技贷款支持。(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17.健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机制,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实施研发项目,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高于上一年度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达到1.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工局)

七、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养

18.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力度,通过后补助方式,对取得重大工程技术成果、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的河北省产业创新团队,每年给予10-20万元专项研发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

、强化宣传督导

19.加大国家和省市县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培训,提高科技政策知晓率,扩大享受政策覆盖面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社会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责任单位:科工局、财政局、税务局)

 

附件2: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县创新引领之路,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应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生产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对投资规模较大且符合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在建或当年竣工技改项目,按技改投资中的已完成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2、创建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按照《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创建方案》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确定县域工业转型升级思路、目标、重点及保障措施,力争2020年通过省评审认定。(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开发区管委会等)

3、持续开展“百企转型”行动。以全市“千企转型”行动为契机,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开展“百企转型”行动,重点推进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年内全部实施一遍技术改造,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升级覆盖率、老旧设备改造率、重点企业应用行业先进技术装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科工局)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4、深入开展精准帮扶深化企业帮扶行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细化措施,加强协调,实现精准帮扶、持续帮扶。加大银企对接工作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多方式帮助企业筹集资金。分行业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深入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推进惠企政策、资金、服务等优势资源重点向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地方金融管理局、县税务局)

5、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深入开展扶工助企行动,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加大规模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局数据为准)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领军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建投产”的新增入统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规下转规上”的新增入统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对成长性好、当年产值(以统计数据为准)超过2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0%的企业奖励3万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多奖1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0%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多奖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产值超过5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到20%的奖励10万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多奖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争创企业品牌。鼓励中小企业应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强质量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优化生产经营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引导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做强细分市场,重视品牌培育。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三、着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7、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围绕装备智能化、互联互通、生产过程调度、物流配送、产品信息追溯、环境和资源能源监控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运用焊接、装配、涂装、分拣、搬运等工业机器人替代换岗。对实施智能化改造且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企业按设备、软件等投资额的15%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实施智能化改造,验收达到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标准,且符合行业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优先考虑纳入正面清单(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8、推进绿色制造。积极争取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一批能源高效利用低碳化改造、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改造项目。对绿色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且符合要求排放量较少的,可优先考虑纳入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可以少限或不限产。(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9、加快信息应用。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加快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环节深度应用。加快企业上云步伐,引导企业实施资源计划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以及物流配送信息化。对企业信息化应用方面的投资给予补贴,按投资额的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人才培训。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健全完善培训体系,拓展企业家视野,更新知识、提升能力。支持企业与专业培训机构、重点院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综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全县每年培训技能型人才2300人次。对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定向订单式培训的,可按照培训费用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11、推动管理提升规范企业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精益管理、现场管理,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家管理培训,开拓企业家思维,引进一批职业经理人,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鼓励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对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职称、人数不超过职工总数的5%)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纳税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税务局)

12、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树立对企业家正向激励导向,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和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鼓励干事创业。宣传优秀企业家突出事迹,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五、强化工作保障

13、推动政策落实。成立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抓工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统筹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每笔奖补资金的认定,由企业提出申请、科工局汇总、委托第三方评估后拨付企业。对奖补数额的认定,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项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