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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安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
政策解读
《记录办法》的出台是为了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记录办法》共分七章、33条,包括总则、记录内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归档与使用、监督与保障和附则。
《记录办法》规定记录的内容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包括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送达执行四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进行了规范。
《记录办法》要求严格执法资料的归档与作用,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和音像记录设备的管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使用管理以及音像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
《记录办法》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