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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2期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19-07-22

  

 

成政办〔201922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安县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

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部门:

《成安县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9

 

 

 

 

 

 

 

成安县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

专项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924)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必需之策。当前,我县产业结构依然偏重,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支撑,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不够快,发展质量和效益不够高,仍处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和爬坡过坎的关键期。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利于减轻我县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对我县进一步把握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工业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为确保减税降费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县政府成立成安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县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税务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成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明确责任主体,梳理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理清落实减税降费责任界面

根据减税降费工作内容和各部门职责,具体分工为:

(一)县财政局:一是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牵头推进和组织协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部署实施;三是将2018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目录清单,及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动态更新,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二)县税务局:一是大幅度放宽可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10%。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升到10万元。将95%以上的纳税企业纳入覆盖范围,为民营企业减负松绑。三是推进增值税税制改革,下调增值税税率,降低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为企业转型升级集聚新动能,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对我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县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五是将近年来出台且依然有效的税收政策,一并纳入清单和台账管理,特别是重大管用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三农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用好用足国家扶持创业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设计及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教育医疗、惠及民生及全行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新旧政策同时发力。六是依托税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平台,把2018年以来中央和省、县出台的税收优惠目录清单对外公布,动态更新,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七是通过政策解读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专题辅导,依托税务系统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八是要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确保小微企业涉税诉求有处提、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是配合财政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二是对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合理调整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三是依托本系统或政府门户网站,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示工作,及时动态调整,扩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

(四)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县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动现行的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性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变化、征收效率提高等因素,落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二是协助提供社会保险相关险种最新政策法规和文件,共同推动社保费优惠政策落实。

四、加强沟通配合,形成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树立全县“一盘棋”理念,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涉税信息需求对接和成果共享机制,建设减税降费信息系统平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财政、税务等减税降费责任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一)县民政局:协助提供纳税人和缴费人婚烟状况信息,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二)县统计局:协助统计分析减税降费政策对成安县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带来的影响。

(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协助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名单,研发费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信息,协助提供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单,共同推动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提供土地出让、转让,土地报批等业务相关数据,共同推动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落实,协助提供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共同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印花税减免政策落实。

(五)县生态环境局:协助提供新增排污企业信息、监督性监测数据、环保行政处罚信息等,共同推动环保税有关政策落实。

(六)县住建局:协助提供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信息,共同推动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协助提供纳入保障房管理的企业信息,共同推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七)县商务局:协助提供全县各项贸易类信息和外贸企业名单,共同推动出口退税工作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八)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供经省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名单及有关数据。

(九)县残联:协助提供完成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和申报残保金减免缓的企业名单,共同推动残保金优惠政策落实。

(十)县医疗保障局:协助提供个人负担医药费用等信息,共同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十一)县公安局:协助提供户籍人口、同家庭户成员与户主关系、出入境证件、相关出国人员、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有关信息,共同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十二)人行成安县中心支行:协助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加快推进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升级,尽快实现退税审批资料的电子传送,提高退税工作效率;协助提供小微企业贷款等数据,提高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质量。

(十三)县卫生健康局:协助提供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和独生子女信息,共同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十四)县教体局:协助提供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提供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共同推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十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交通运输企业的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经营性客货运车辆登记、保有、注销信息,及时反馈交通运输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五、落实有关要求,确保减税降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经济研判。对中央已明确的减税降费政策,要抓紧在我县各级全面落实执行。对中央、省即将明确的政策,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对需要地方研究确定的政策事项,抓紧摸清情况、确定方案,尽快出台落实。同时,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财经形势分析,妥善应对收支矛盾,力争做到形势早研判,措施早部署,局势早把控,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

(二)健全制度机制。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不断优化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减税降费的举措,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理资料,减少办理次数。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预约办公、“最多跑一次”、业务通办等各项服务制度,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

(三)强化工作督查。县纪检监察和督查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审计,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做到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建立专报通报制度,工作小组定期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开展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呈交专报,同时下发通报,强力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

(四)全面考核评估。县减税降费工作小组将制定综合考核评估办法,对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工业区政府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评估,重点对政策落地情况、减税降费效果、突发问题处理结果等进行考核评价。对政策落实不力、效果不好以及宣传辅导、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重大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以最严肃的纪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附件:成安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成安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殷社林    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姚利锋    县政府办主任

常胜民    县财政局局长

王庆军    县税务局局长

王振红    县发改局局长

宋奇峰    县审计局局长

       安书彬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志海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爱军    县发改局副科干部

常志杰    县审计局副局长

袁运海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申清林    县科工局副科干部

张志磊    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文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侯光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政办〔201923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承办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根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5号)及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承办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具体行动,作为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府吸纳民意、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以民主协商为原则、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努力把承办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富裕幸福的新成安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在承办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依法办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解决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依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及时规范办理;依法有据地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

2.实事求是。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能够解决的,应采取措施尽快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或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不符合现有政策或不具备条件的问题,做好说明解释,并答复代表或委员。

3.以人为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工作,要突出关注民生,体现人文关怀,实现和谐承办。

4.注重实效。坚持把代表委员的呼声当作重要信息,把解决好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承办工作效能。

(三)责任目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承办单位走访代表委员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办理任务。各单位收到承办件后,要及时进行分解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件,应在接到承办任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经审核同意后再行调整,不得自行处理。

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承办件,要积极、认真办理,并于620日前将答复文件(一式两份)及《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报送县政府督查室。部门承办件、承办公文格式和《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请从邮箱自行下载。邮箱:cazfdcs225@163.com。密码:7289225

对超过期限未上报的部门,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督导,并通报批评。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筛选确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集中时间,深入研究,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办理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一方面重点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

(三)强化复前审核。坚持“谁承办谁负责”,严格审核责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详实、针对性强,解决措施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按时办复。

(四)深入开展走访。积极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走访”制度。办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明确办理方案;办中主动向代表委员求计问策、完善办理措施,办后虚心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要逐人逐件走访,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直接走访,坚决杜绝委托走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坚持实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层层有责任、人人有目标、件件有人办。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查督办,做好服务保障。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衔接,妥善处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对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认真研究谋划,亲自协调督导,主动走访问效。

(二)强化督办考核。坚持将承办工作纳入年度督办工作重要内容,实行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对日常承办工作进行台账管理,实行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实行专项督办;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加强协调指导,实行联合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比较集中或反馈不满意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层层抓督导,全力抓落实。

(三)增强承办活力。承办单位要适应承办工作新常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谋划承办工作发展新思路。大力倡导和推行网上办理,鼓励开展媒体跟踪报道等做法,畅通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参政议政渠道。加强承办工作研讨交流,学习先进承办单位的经验做法,开拓进取,探索创新,不断开创承办工作新局面。

 

 

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5

 

 

 

 

 

 

 

 

 

 

 

 

 

 

 

 

成政字〔201939

 

 

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安县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

《成安县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安县人民政府

                                2019626

 

 

 

 

 

 

成安县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冀财教20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小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神,认真实施国家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恪守等值优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以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小学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以实施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新起点,不断推动全县教育科学发展。

二、部门职责

1.县级政府是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

2.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投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境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供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监管。

6.市场监管局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三、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在全县农村小学段学校(不含县政府驻地就读学生)就读学生。

2.实施时间: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经费保障及管理

1.补助标准:每生每天补助2.5元,全年供餐200天。

2.分担比例:省级与县级按55分担。根据我县农村小学在校生39840人(含农村民办小学1713110人,不含县政府驻地的向阳小学、富康小学、实验小学的在校生)测算,2019年下半年县财政需分担资金498万元,今后年度县财政分担资金约1000万元。

四、供餐机制

()供餐模式:“四统一”政府采购。

()供餐内容: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

()供餐要求:实行企业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行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担、市县实施”的原则,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确保省级确定的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供餐正常有序进行。

(二)严格规范管理

 按照冀财教【20199号文精神,建立县、镇(乡)、校三级责任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运营监管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采购、保管等环节不出现漏洞,确保食品安全。对学生饮用奶、鸡蛋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各单位要及时将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设立举报电话0310--7289236和公众意见箱jck7289610@126.com,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教育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家长、学生、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

 

附件:《成安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附件

 

成安县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领导小组

 

  :殷社林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冰凡     县政府副县长

  :姚利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子江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胜民    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振红     发展和改革局书记

张海彬    农业农村局书记、局长

程富平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子江同志兼任,负责我县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