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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加快我县创新型县建设步伐,实现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快速跃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的目标
(一) 创新投入方面
1. 2019年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不低于4090万元;2. 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69%;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82%;
(二)创新主体方面
1.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至少达到34家;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至少达到40家;2.2019年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5.67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125家;2020年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少于6.78家;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不低于132家;3. 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至少达到750家;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至少达到780家;
(三)创新条件方面
1. 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9家以上;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12家以上;2.2019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数量不低于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至少达到4家;2020年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数量不低于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至少达到6家;3.2019年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达到1家以上;建成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家以上;2020年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达到2家以上;建成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家以上。4.2019年建设省级众创空间1家;建设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2020年建设国家级孵化器1家;建设省级众创空间1家;建设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家;
(四)创新产出方面
1.2019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至少达到1.39件;2020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至少达到1.52件;2.2019年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2020年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1%以上;3.2019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大于70%;2020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大于70%;
二、《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成立领导机构,定期研究科技创新工作,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责任到人。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我县创新型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配套政策。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科技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科技创新先进经验,完善我县科技创新的扶持政策,适时出台新的引导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细化落实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跟踪问效。为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将创新型试点县建设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工作绩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安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