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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安县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http://www.chengan.gov.cn 
  • 发布时间:2019-06-28

  

关于《成安县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冀财教2019年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小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神,认真实施国家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恪守等值优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以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小学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以实施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新起点,不断推动全县教育科学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部门职责

1.县级政府是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由政府部门牵头成立领导小组。

2.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

3.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投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境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供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监管。

6.市场监管局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食品生产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三、《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在全县农村小学段学校(不含县政府驻地就读学生)就读学生。

2.实施时间: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经费保障及管理

1.补助标准:每生每天补助2.5元,全年供餐200天。

2.分担比例:省级与县级按5:5分担。根据我县农村小学在校生39840人(含农村民办小学17所13110人,不含县政府驻地的向阳小学、富康小学、实验小学的在校生)测算,2019年下半年县财政需分担资金498万元,今后年度县财政分担资金约1000万元。

五、《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

(二)严格规范管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做好教育宣传

 相关链接: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