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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统计局、市直各对口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统计局印发的《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6]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我市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3.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
(2)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4年以上;
(3)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25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4)符合《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破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网址及报名时间
网址:http://124.239.212.132/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10日。
三、网上报名、缴费流程
2016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就近现场确认点进行网上报名,待省网上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发布
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6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4日17时,在河北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http://124.239.212.132/)“打印准考证栏目”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