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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祥之兆

  • 信息来源:成安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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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1-21

  

[典源] 《战国策·秦策一》:“襄主错龟数策占兆,以视利害。”
[释义] 襄主:即赵毋恤,其死后谥襄子。兆:预兆。古人迷信,灼龟甲以占吉凶,其裂痕谓之兆。
[谓喻] “不祥之兆”,比喻不吉利的预兆。《晏子春秋·谏下之十》:“今日寡人出猎,上山则见虎,下山则见蛇,殆所谓不祥也。”